关于在石家庄建设信息网上报2020年7月份月报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全省建筑业统计月报制度的通知》(冀建办工【2018】89号)、石家庄市统计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石统【2017】1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有资质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应如实向主管部门提供统计数据,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一、统计对象及上报路径
统计对象为我市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所有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通过石家庄建设信息网进行上报。
根据冀建办房【2018】5号文要求,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主要指标网上快报系统于2010年研发并上线,系统研发较早,只适用于WINDOWS XP 操作系统,严重影响使用,现予关停,企业无需再申报数据。
二、报送时间
上报时间为2020年7月25日至8月5日(次月第3个工作日) 前上报。(因当前情况特殊,没有正常上班,无准确数据的企业请按预估数填报)。
三、增加签订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竣工产值、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七项指标和去年同期数据。
四、对未按时、如实报表的企业除通报批评外,每年累计3次未报表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暂停资质系统人员初始入库及业绩录入的审核;其次,对企业申报的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的申报暂停上报。
联系电话:86045755、13733210233 /13503319360
石家庄市建筑协会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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