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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站长:武杰 联系电话:86694035
书记、副站长:王志来 联系电话:86068816
副站长:颜翠巧 联系电话:86061699
【部门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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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设五个科室:
办公室 联系电话:86043758
管理科 联系电话:86694030
监督一科(监督范围:中山路以南) 联系电话:86060749
监督二科(监督范围:中山路以北) 联系电话:86674714
市政监督科 联系电话:8606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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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行使政府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规章及标准;拟订我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建筑业企业的安全资格审查、考核工作;
三、负责制定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规划目标,并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四、检查指导企业施工现场(生产车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签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存有事故隐患及逾期整改不力的作业场所,令其停工整改,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实施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五、负责组织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电气产品及机具设备的检测和管理。
六、组织、参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监督检查施工企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七、组织开展本行政辖区内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监督检查企业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八、负责行政辖区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建筑工程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协调、处理工作,通报工程建设重大伤亡事故。
九、负责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市级文明工地的审定及省级文明工地的推荐工作。
十一、负责对所属建筑业企业办理施工资质、资质升级和资质年检的安全生产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行政辖区内各县(市)区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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