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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局相关直属单位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
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建筑市场稽查大队
建筑施工管理处
建筑劳务市场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
【领导成员】
主任:王荣芝;书记:王献锡;
副主任:孟树成、杨冠军
、李苏航
【部门设置】
综合协调科、信息报建科、
咨询科、合同服务科
【单位简介】
 “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以下简称“市场”)是根据党中央确定的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建立公开有形建筑市场的指示,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95年9月在全国率先建立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及集约化办公的固定场所。石家庄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管中心”)是“市场”的管理机构,在市建设局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建筑市场主体各方提供多种服务: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布建设项目信息,提供承发包、评标定标的活动场所及施工许可资料搜集,协调进入“市场”各管理部门和承发包方的关系,集中办理工程报建、交易登记、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建筑监理、施工合同备案等建设手续,受理施工许可证材料,实行集中办公、协调联动、一站式办公服务。 “建管中心”成立十余年来,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原则,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宗旨,坚持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赢得了市场主体各方的肯定,同时也获得了诸多殊荣,为全国有形建筑市场的全面推广和快速发展提供了有益的经验,成为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史上的一面旗帜。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凡属市区内的各类工程建设施工(含分包)项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一律进入“市场”发布信息,实行公开交易,择优确定施工队伍,办理有关注册登记手续。凡未进入“市场”交易的工程项目,一律视为违章工程。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是加强省会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力举措,是省会建设领域反腐保廉的需要,殷切期望各级领导、市场主体各方及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怀、扶持、支持、批评和帮助,使 “市场”日臻完善、繁荣,为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和首善之区做出积极贡献。
总机:86988060 86988061 86978373 86988396 86083818
施工许可、交易登记:8668
合同备案:8667
收费:8670 8684
工程分包:8673
工程验收:8675
监督电话:86081058
【市场职责】
    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信息及进入我市的设计,施工、建立单位的信息,提供承包、评标定标的活动场所、设施及资料,协调进入中心的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主体的关系,实行集中办公,一体化服务,并负责市建设局委托的有关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1、建设工程报建。要求:应提交资料:(1)投资计划或预备计划、科研批复(2)项目情况(名称。内容、地点、投资、面积、当年投资及资金来源):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办理结束:登记发布信息。
2、集中收费。要求:应提交的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价款审核通知书(2)甲Z:双方支票;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办理结束:交付甲乙双方收据。
3,施I合同备案.要求:应提交的资料:(1)中标通知书或价款审核通知书(2)甲乙双方施工合同文本(3)履行分包运行程序(4)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委托书;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办理结束:合同备案。
4、分包合同备案。要求:应提交的资料:(1)分包合同(2)分包企业的资质;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办理结束:备案。
5、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资料。要求:应提交的资料: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拆迁许可证(4)中标通知书或价款审核通知书(5)施工合同(6)施工图审查证明(7)施工组织设计(8)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手续(9)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书(10)意外伤害保险证明(11)监理合同、监理许可证或建设单位管理资质证书(12)申计报告(13)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14)报建表、发包申请表;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办;办理结束:资料齐全上报建设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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